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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船演习,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弃船演习,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江苏海事发布 2023-04-07

弃船演习是确保紧急情况下船上人员安全的一种重要方式,定期的弃船演习也是确保船员熟悉船上救生设备的功能和操作的最佳途径。演习提高了船员应对和处理复杂紧急情况的能力,并提供了一个机会来验证救生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所有相关设备是否到位,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随时可以使用。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弃船演习的相关要求和知识和大家分享。

 

 

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公约部分要求

一、SOLAS公约第III章第19条3.2要求,每名船员每月应至少参加一次弃船演习和一次消防演习。如有25%以上的船员未参加船上的上个月弃船和消防演习,应在该船离港后 24h内举行该两项船员演习。当船舶在经重大改装后首次投入营运时,或有新船员时,应在开航前举行这些演习。

二、SOLAS公约第III章第19条3.3要求每次弃船演习应包括:

1.先使用报警系统,然后通过公共广播或其他通信系统宣布进行演习,将乘客和船员召集至集合站,并确保他们知道弃船命令;

2.向集合站报到,并准备执行应变部署表所述的任务;

3.查看乘客和船员穿着是否合适;

4.查看是否正确地穿好救生衣;

5.在完成任何必要的降落准备工作后,至少降下一艘救生艇;

6.起动并操作救生艇发动机;

7.操作降落救生筏所用的吊筏架;

8.模拟搜救几位被困于客舱中的乘客;

9.介绍无线电救生设备的使用。

三、每艘救生艇应在弃船演习中每3个月至少有一次乘载被指派的操艇船员降落下水,并在水上进行操纵。

四、如果救生艇作自由降落下水,在弃船演习中每3个月至少有一次船员应登上救生艇,在其座位中正确系固并开始降落下水程序直至但不包括实际释放救生艇(即释放钩不应

松开)。随后,救生艇应仅搭载所要求的操艇船员自由降落下水,或用辅助降落下水装置搭

载或不搭载操艇船员降放至水面。在这两种情况下,救生艇均应由操艇船员在水中操纵。救

生艇应按不超过6个月的间隔期,仅搭载操艇船员自由降落下水,或按本组织制定的指南( MSC.1/Circ.1206/Rev.1 通函 )进行模拟降落下水。

五、除兼作救生艇的救助艇外,其他救助艇均应在合理和可行的范围内,每个月搭载指定的船员降落下水并在水上进行操纵。在任何情况下,应至少每3个月按此要求进行一次。

六、在每次弃船演习时,应测试用于集合与弃船的应急照明系统。

 

 

弃船演习要点

 

1.人员各司其职,完成动作后注意大声报告。

2.作为现场指挥,必须熟悉全部放艇程序,不要参与具体操作,使用CHECK LIST以确切掌握全部程序的完成情况。

3.演习中,开敞艇必须要完成安装使用止荡索的步骤。

4.注意单独演练人员登艇的步骤,验证3分钟内可以登艇完毕。

5.封闭艇要试验首缆自动松脱装置。

6.救生艇入水操练时,不要在脱钩后立即复位,一定要使用车舵对救生艇进行操纵。

7.放艇时,救生艇艇甲板手柄或拉环释放、艇内遥控钢丝释放等释放方式都应试验。

8.弃船演习时,有关气胀式救生筏的投放、使用,吊放式救生筏的操作,都应进行培训、演练。

 

 

 

 

演习相关记录

 

1.每月执行至少一次弃船演习,该演习不能被人落水演习替代。

2.每次弃船演习,应放下至少一个救生艇,不能记载“模拟放艇”。

3.每艘救生艇至少3个月入水操纵一次,不能仅记载“脱钩”。

4.专用救助艇应至少每3个月乘载指定的船员降落下水并在水上进行操纵一次。

5.SOLAS规定,“如船舶航行中进行救生艇下水操纵,由于涉及危险,演习应仅在有遮蔽的水域,并在有此项演习经验的驾驶员监督下进行”。特别提示,必须在大船主机备车、降速后,方可进行此种演习。

6.每次演习,要试验应急照明并记录。

7.每周对救生艇、专用救助艇、救生筏进行如下检查:外观;艇机启动;天气海况许可,除自由降落式外,应由存放位置移动(moved from stowed position);试验通用报警装置。

8.救生设备每月检查:新增对救生艇、专用救助艇的检查要求----天气海况许可,所有救生艇(除自由降落式外)应自存放位置移出(turned out from stowed position)。

 

 

检查常见问题

 

安全检查中经常发现的演习问题:

1.船长指挥和组织不到位;

2.演习记录与实际不符;

3.很多船员职责不清、不熟悉应变部署表内的职责和任务;

4.演习内容不能覆盖SOLAS公约要求的元素,如测试应急照明、点评等;

5.参加演习人员拖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集合等。

 

 

海事安全提醒

1. 航运公司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船员在船应急培训,增强船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船长应当完全熟悉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船上船员的相关培训,督促船员熟悉并掌握自己的工作职责尤其是体系内的职责、权利和相互关系,及时根据年度演习计划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开展船舶应急演练,并如实记录演习过程。

3.船员应熟知各种声号、信号,掌握基本的救生技能,熟悉船上应变部署表的职责,认真按照要求参与船舶各种应急演练。

 

 

 

 

信息来源丨太仓海事

图文丨程占元

审核 | 贾亚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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